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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职责范围
2016-08-28 11:10:01  

人事科职责范围

一、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案,并做好学院机构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修订工作。

二、负责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拟订全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方案。

三、负责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制定年度及中、长期的用人计划,负责人才引进、招聘经费预算、管理及组织招聘工作。

四、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调进、调出、教职工的辞职、停薪留职、借调、转业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及因私出境等人事变动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校内调配手续办理,建立全校教职工花名册。

五、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执法检查,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六、负责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处理教职工伤亡善后工作。

七、掌握全校各类人员基本情况,准确、及时提供各类人员信息,做好教职工用工情况分析报告。做好人事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八、负责师资管理工作,分管师资岗。拟订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各类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九、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布置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负责教师的返聘、外聘审核和聘用工作;负责聘请客座教授审核、聘任证书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人事处网页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及人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