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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的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8-11-06 14:56:42

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的

通知

 

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财政局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2018年度学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现将2018年度学院财务年终结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年终决算时间为201812252019110,在此期间暂停对外办理相关业务。

二、在学院财务借有款项未回来结账的部门和教职工,请务必于12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结账手续;专项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21,学院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24

三、部门经费年底实行结余核销,请各部门(单位)于11月底前办理报销工作,避免12月扎堆报销影响支付进度。

四、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专项资金收回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请各专项资金负责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五、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的设备采购项目,务必124日前报财务处申请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六、各部门(单位)或个人在财务处开出财务收据或税务发票的,务必于1220日前将款项划入学院帐户。

七、各部门(单位)在财务处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都必须在12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八、201911118日恢复正常报账业务。

            财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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