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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15级大专学生2016-2017学年度学费收缴通知
作者:财务处 文章来源: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6-07-12 09:50:50

关于14-15级大专学生

2016-2017学年度学费收缴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费收缴工作,现将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分类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生/学年

4500

理工专业

生/学年

5500

住 宿 费

一级学生公寓(文明北校区)

生/学年

1200

一级学生公寓(水东湾校区)

生/学年

1100

二级学生宿舍(文明北校区)

生/学年

750

二级学生公寓(水东湾校区)

生/学年

700

注:2014级学生经批准留校住宿的,按月收取住宿费(文明北校区一级学生公寓每月120元,水东湾校区一级学生公寓每月110元;文明北校区二级学生公寓每月75元,文明北校区二级学生公寓每月70元)。

 

二、学费收缴时间和方式

1.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统一采用银行批扣的方式收取,不安排现场收费。

2.为保证银行成功批扣,请账号有变更、还没有与收费系统绑定卡号的学生,务必在2016714前持身份证、银行卡及银行卡回执到财务处办理登记手续(批扣的银行卡为茂名市建设银行借记卡)。

3.学校于823通过银行批扣学费及住宿费,为保证银行成功批扣,请同学们务必在822前将应交的学费及住宿费存入缴费专用的银行卡(应多存入10元以上,银行才能扣费成功)。

4.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勿将生活费存入银行卡,避免误扣。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