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6年1月份工资已发放,应发合计项目包括:工资、2015年12月工作量津贴、中专2015年11月份自修津贴、中专2015年11月份班主任津贴、大专2015年6月7月班主任津贴、大专2015年7月9月辅导员津贴、实训中心2015年11月晚自修值班津贴、其它补贴(交通津贴、学生支部书记12月津贴、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2月补助、11月新校区上班补贴)。
扣款合计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房租、代缴个税、其它扣款(教职工借款扣款、考勤扣款)。
扣税总基数项目包括:本月扣税基数和补扣税基数(2015年7月增资工资补扣税、2016年元旦补助补扣税、2015自考本科奖励补扣税、2014至2015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补扣税、2014至2015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补扣税、2015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劳务费补扣税、2015年下半年成大班主任津贴补扣税)。
财 务 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