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部):
为顺利完成2012级学生毕业离校工作,请各系(部)于5月20日前提交离校清单,我处将按照提交时间先后顺序办理。离校清单格式如下:
1、字体为正楷,要求字迹清晰,容易辨认。
2、确保学号与姓名一致,清单按班级学号排序。
财 务 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