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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历史未核销质保金的公示
作者:财务部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6-01-05 16:09:16

供应商、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往来款项管理,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对2021年以前质保金进行全面专项清查,经核查26笔共计157855.5质保金未退付。

  为保障各供应商合法权益,规范款项结清流程,现催促涉及上述合同到期未付质保金的供应商,尽快联系学校职能部门;请各职能部门经办人在公示期内,携带完整的报销资料(含质保金缴纳凭证、合同、质保期满验收合格证明、合法票据、单位账户信息等),按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完成手续,及时结清逾期质保金款项。

  本次公示及报销办理期限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逾期未前来办理报销手续的,学校将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往来款项清理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上述逾期未付质量保证金予以统一核销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学校财务部。

联系电话:0668-2920886

特此公示。

附件:清理质保金明细表

财务部

 202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