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往来款项管理,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对2021年以前质保金进行全面专项清查,经核查26笔共计157855.5元质保押金未退付。
为保障各供应商合法权益,规范款项结清流程,现催促涉及上述合同到期未付质保金的供应商,尽快联系学校职能部门;请各职能部门经办人在公示期内,携带完整的报销资料(含质保金缴纳凭证、合同、质保期满验收合格证明、合法票据、单位账户信息等),按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完成手续,及时结清逾期质保金款项。
本次公示及报销办理期限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逾期未前来办理报销手续的,学校将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往来款项清理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上述逾期未付质量保证金予以统一核销。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学校财务部。
联系电话:0668-2920886
特此公示。
附件:清理质保金明细表
财务部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