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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信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实践性、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院党政领导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工作积极性,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了加强学院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院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二、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

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学院党委和行政各有一位同志分管党委和行政的信访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简称两办)主任分别具体负责党委和行政的信访工作,这两个部门是代表学院党政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部门。

(三)学院机关各处室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四、信访工作程序

(一)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按《广东省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来信登记表》逐项填写。

2、填写《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凡署名寄院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院领导本人阅批。

4、根据院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5、对事关学院建设发展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

6、对于上级机关交办的信件,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中心存档。

(二)网上信访办理

在校园网上设立院领导信访电子信箱,两办设专人将相关内容汇总分类,转送有关领导阅批。两办根据已批示结果,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将承办意见和结果反馈两,由两及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