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专职副主席岗位职责
作者:工会委员会 文章来源:工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6-01-13 16:24:32

工会专职副主席岗位职责


1.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会工作,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履行工会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效组织部门人员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学院领导及各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工作协调顺畅。

4.负责处理工会各类有关文件、报告、来信、来访。

5.主持起草学院“双代会”工会工作报告、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编制工会经费预算与决算,审核经费使用。

6.负责组织制定并持续优化工会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筹备召开学院“双代会”,组织工会换届选举,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和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好工会委员会内部的分工和协作,监督教代会决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

8.配合学院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并负责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及安全管理工作。

9.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民主监督活动,有力推动学院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10.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内部调解工作。

11.关心教职工生活,统筹工会会员集体福利政策,组织开展工会会员慰问。

12.加强教职工文体协会和“职工小家”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

13.负责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会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4.协助工会主席协调学院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分管工会办公室。

15.全面负责工会法治工作。

16.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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