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专职副主席岗位职责
作者:工会委员会 文章来源:工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2-03-27 11:54:22

工会专职副主席岗位职责

一、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女职委相关工作。

二、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了解和协调处理分工会及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分工会主席例会、工会办公会议,贯彻实施会议决定。

五、根据高校的特点,利用工会的优势,按“建家”要求,组织好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相关知识讲座、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六、协助有关部门办好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

七、协助工会主席负责教代会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教代会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配合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配合工会主席积极参与学校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不断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八、关心教职工群众生活,组织实施好“送温暖”工程,牵头做好慰问病号及困难补助等工作。

九、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职工内部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主动反映教职工诉求,努力为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十、受工会主席委托,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向分工会布置工作,组织检查、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的经验。

十一、受工会主席委托,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掌握好工会经费的使用。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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