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的通知
作者:茂名妇女联合会 文章来源:茂名妇女联合会 更新时间:2013-05-24 11:53:10

 

关于开展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的通知

 

茂妇通〔201325

市直及中央、省驻茂副处以上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市“两新”组织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重要部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关怀和帮助,市妇联决定开展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515日起至615日止,作为各单位和社会各届集中开展捐书活动的时间。集中开展捐赠活动结束后,市妇联继续设立有关受赠机构,长期接受社会各届的捐赠。

二、捐赠方式

本次捐赠活动接受捐款、捐赠图书。

1. 直接捐款。

2.捐赠图书。无污染、无破损,新旧不限、内容健康,公开出版的适合儿童阅读的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的课外书籍。

三、捐赠办法

1.直接捐赠。捐赠人可直接到茂名市妇联二楼捐赠点进行捐赠,有单位的个人可由单位集中一起捐赠。

2.邮寄捐赠。捐赠人可将图书通过邮寄方式寄到茂名市妇联(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3号办公楼,邮编:525000)。请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图书捐赠”字样。

3.先认捐后落实。捐赠人通过电话0668-2910590或电子邮箱进行认捐(捐赠人可将认捐数量、捐赠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发到mmfuer@163.com,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回复,联系捐赠事宜),然后落实捐赠。

4.汇款捐赠(请备注说明:捐赠图书款)。户名:茂名市妇女儿童发展促进会妇女儿童基金管理委员会,账户:80020000000948477,开户银行:茂名市茂南区双山农村信用合作社油城分社,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2号。

四、鸣谢办法

各妇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动本单位的干部群众参与到这次捐书活动中来,真正为我市留守儿童办好事实事。凡参与捐赠的爱心人士或单位,不论捐赠数额大小,都将在茂名妇女网站上公开鸣谢。凡捐赠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同等价值图书个人、捐赠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同等价值图书的单位集体,授予“爱心人士”、“爱心集体”荣誉称号

附件:关于开展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的倡议书

茂名市妇

2013514

附件:

关于开展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的倡议书

朋友们,您是否留意到,在我们身边还有许许多多的孩子,他们不仅经受着因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而出现的“情感饥饿”,更出现了因为课外书籍的匮乏而导致的“精神饥饿”。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创造幸福生活的法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了让同一蓝天下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我们倡议:

一、各级领导干部行动起来,积极带头为留守儿童捐书。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行动起来,积极参与为留守儿童捐书活动。

三、社会各界人士行动起来,一起为留守儿童捐书。

愿每一份关爱都化作成长的力量,愿每一个儿童都成为世界之光!诚挚期待您加入到捐书活动中来,把曾经给予您丰富营养的书籍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捐送给留守的孩子,让您的爱心与书籍陪伴他们快乐成长!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20221    邮箱:ghb29202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