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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62026-02-12 09:17:56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公开转让北校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的公告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6-02-12 09:17:56 点击次数:

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已购公有住房转让行为,现将北校区一套教职工房改房公开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房屋基本信息

1.房屋坐落:北校区教工楼3梯302室。

2.房屋性质:1999年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

3.产权状况: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清晰,证载建筑面积135.27平方米。

4.重要提示: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利状态、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费用欠缴情况等进行全面核实。学校仅提供现有文件资料,不对房屋现状作任何担保。

二、转让对象及优先权规则

1. 优先受让对象:本次房改房转让优先面向本校符合申购条件的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

2. 转让规则:公告期内,仅接受本校上述优先对象报名。若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本校优先对象提出有效受让意向,学校再接受校外符合法定条件的意向方咨询洽谈。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7 天,自2026年2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18日止。

四、意向报名及咨询

1.报名与咨询时间:公告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学校后勤部。

3.需备材料:意向受让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校教职工身份证明(工作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

4.咨询联系:有关转让的具体政策、流程及文件要求,可于上述时间前往报名地点或致电咨询。

咨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702860677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优先权规则下,如同一条件下有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具体转让方式由学校另行确定并通知。

2.最终受让方须配合完成全部交易手续,并依法承担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调整的权利。

特此公告。

 

 

 

                                                                        后勤部

20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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