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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22012-04-05 09:38:01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2-04-05 09:38:01 点击次数: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引导全省高职院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建设若干个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择优重点建设200个左右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遴选工作拟从2012年上半年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广东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着力破解制约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制体制、条件建设、投入保障等瓶颈问题,主动适应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通过实施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遴选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通过在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系统培养、强化实践育人、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重点建设,凝练专业特色,培育专业品牌。发挥重点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全省高职院校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建设目标
    “十二五”时期,紧密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在“十一五”建设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和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质量优越的要求,建设200个左右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通过建设,打造一批在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得到社会公认、获得较高社会声誉的高职教育品牌专业。
    三、建设原则
    (一)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坚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适应,重点建设与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重点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示范引领优势的专业。
    (二)强化特色,合理布局。充分体现专业建设特色、学校发展特色和区域经济特色,引导学校面向社会、适应产业需求、错位发展,进一步强化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
    (三)重点突破,整体带动。充分发挥重点专业对专业群及学校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率先突破,带动学校专业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的持续提升和社会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
    (四)政校行企,深度合作。引导高职院校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引导和调动社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开放式实训基地,合作开展兼职教师选聘、学生实习、就业推荐等工作。
    (五)学校主体,举办方支持。学校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主体,必须加大专业建设力度,改善专业教学条件,深化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地方、行业和民办高职院校举办方必须明确对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经费投入的责任与义务,承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相应资源的配置等。
    四、遴选条件
    (一)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申报的专业应为校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纳入本校“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规划,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度高,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全面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拥有优秀教师团队,富有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念先进,定位准确,紧密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教学理念符合教育规律和改革方向。各申报专业能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需求,符合我省专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布局,具有较广阔的市场前景。
    2.专业基础好。专业设置3年以上并连续招生,有1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累计100人以上,全日制在校生300人以上。有省部级(含)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近两届省部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或1门以上省级(含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
    3.教师队伍优。建有“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为主。
    4.培养模式新。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定位准确,培养模式体现专业特色。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经费充足,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条件和管理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5.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依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等先进职教理念开发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建立了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中高职一体化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建有3-5门工学结合的优质核心课程。
    6.服务能力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全校、全省名列前茅,深受社会和市场认同。
    (二)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
    申报专业应为校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建设成效良好,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关产业、行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需求大,专业设置2年以上并连续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00人以上。
    2.专业建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密切联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以及行业背景,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3.具有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
    4.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依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按照终身教育理念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等先进职教理念开发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
    5.学校和举办方将该专业作为“十二五”重点建设和支持的专业,加大投入力度,承诺建设期内负责项目建设经费。
    五、建设内容
    依据《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基本要求》,结合我省高职教育实际,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建设:
    (一)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机制,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充分调动社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依据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等,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共同组织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共同开展教学质量评价。
    (二)探索系统培养。积极推进中高职衔接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系统设计、统筹规划中高职一体化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探索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和评价的制度和形式。
    (三)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开发应用虚拟工厂、虚拟流程、虚拟生产、虚拟运营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程,实现校企联合教学
    (四)强化实践育人。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鼓励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校企联合组织实训,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五)建设教学团队。建立和完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加强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建立校企技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合作机制。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促进专业带头人扩大行业影响力、专业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
    (六)实施第三方评价。建立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毕业生在岗表现、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跟踪系统,对毕业生毕业后至少五年的发展轨迹进行持续追踪。建立网络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分析,为教学质量管理、招考办法改革、专业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调整创新、办学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提供科学依据。
    (七)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师紧密联系企业、为社会服务的激励制度。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面向相关产业行业企业和新农村建设开展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主动面向相关行业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和学历提升;主动面向社区开展服务、共享教育资源,成为当地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中心。
    六、建设要求
    (一)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遴选通过的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应按照“第五条建设内容”要求,进一步打造专业特色,探索专业建设实践,丰富专业建设理论,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经验,强化资源共享,对省内同类型专业和校内其他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重点专业建设期为两年。遴选通过的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须提交重点专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须我厅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建设期满后,我厅将按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从专业特色、资源共享、经验推广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的专业,正式命名为“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
    (二)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
    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应按照“第五条建设内容”要求,面向社会行业需求,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任务,加强改革创新,加大投入力度,在特色、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需求上下功夫,确保建设成效。
重点培育专业建设期为1-2年。建设期满后,按照重点专业遴选标准进行遴选,遴选通过的专业将作为重点专业建设,两年后按照重点专业的标准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专业正式命名为“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验收不通过的专业,取消“省级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称号。
    七、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高职院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行业发展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并按照申报限额和要求,遴选出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特色的专业,经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推荐若干专业申报,并报送到我厅。
    (二)形式审查。我厅对照有关条件进行初选并组织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专业,依据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遴选方案(见附件1),开展网上评审和会议评审。
    (四)专业剖析和答辩评审。我厅将视情况需要,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专业开展专业剖析和答辩评审。
    (五)公示、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等,确定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公示名单,发文公示、公布。
    八、2012年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点(培育)专业的高职院校须在学校主页建立申报工作网站,将申报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扫描件)等上网供专家网上评审用,并提供网络版高职院校数据平台上网路径、用户名和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料等影响网上评审,后果由学校自负。
    (二)2012年申报限额。(1)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面向全省高职院校进行遴选。依据各高职院校报送的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十一五”总结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申报限额(具体见附件2)。没有报送重点专业“十一五”总结和“十二五”规划的高职院校只能申报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支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不参加申报,验收通过后,直接命名为“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已获得“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称号的专业不参加申报。(2)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每校限报2个专业。主要支持新办高职院校(建校时间在2005年以后)、民办高职院校及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三)2012年材料要求。各高职院校应在2012年5月1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3份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申报表纸质文档至我厅高教处,同时将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申报表、学校面向区域经济社会或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含校园建设规划、重点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主要来源于2010-2011学年数据平台)、重点(培育)专业自评报告(不超过一万字)、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报告、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电子版发至
qibajiu@126.com。有关材料最迟应在2012年5月10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开通运行,并面向全校师生公开。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教育厅网站(
http://www.gdhed.edu.cn)下载。
    附件:    1.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遴选方案
              2.2011年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限额
              3.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4.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 
              5.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3月31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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