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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22012-04-24 17:22:28

文章归属:茂职院新闻网

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2]26号)

文章来源:高职高专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4-24 17:22:28 点击次数: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资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精神和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积极做好国有企业2012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各企业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服务的重点,抓好政策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各中央企业要深刻领会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企业发展的战略资源。各企业要从企业发展战略出发,从长远考虑,通过招收高校毕业生充实队伍,储备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要求。2012年我国就业形势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响应国家号召,统筹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的关系,在促进企业做强做优的同时,积极招收高校毕业生,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招收计划和落实工作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发展需要,积极拓宽招收高校毕业生的专业门类,多渠道创造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提前做好高校毕业生招收计划。要加强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组织落实,积极搭建毕业生招聘网络平台、信息交流平台,继续拓宽校园招聘会、校园网、企业网、社会中介机构等信息发布途径,提供完善的招聘服务,展示企业良好形象,确保招收计划全面完成。

    高校毕业生需求量大、需求专业相对稳定的企业,可以积极与高校合作,探索订单式培养、定向委托培养、建立实习基地、见习培养等多种方式,培育选用优秀人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积极探索集团统一招收高校毕业生的模式。部分企业在开展援疆、援藏工作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开发带动当地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就业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促进当地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继续加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落户等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已招收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培养和职工培训工作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拓宽见习岗位范围,提供更多见习机会。要加强对见习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努力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早日实现就业。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还要注重加强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稳定企业职工队伍。一方面,要加强已招收的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等多种培训,为该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工作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快速掌握岗位技能,适应岗位要求;另一方面,要强化职工培训工作,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努力拓展职工职业发展空间。要根据企业业务需要,积极通过职工技能大赛、素质拓展等多种形式,促进职工队伍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升。

    四、切实加强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国资委要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所在地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引导所监管国有企业做好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地市级和县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指导。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所出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有效地推进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

    请各地国资委和各中央企业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情况及统计表报送我委。各地国资委要将本地区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的所有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招收情况汇总后统一报送。各中央企业要由集团总部汇总后统一报送。

    附件:1.中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2.地方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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