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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粤西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jjglx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6-06-25 00:00:00.0

粤西各高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4号)精神,我校培训基地定于718日至730日期间举办2016年粤西高楼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培训对象与范围按粤教继函[2016]24号文第一条规定执行。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培训内容与考核按粤教继函[2016]24号文第三条规定执行。

三、培训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请各校管理人员在614日登陆省师培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进入岗前培训报名新系统,选择所属基地(岭南师范学院培训基地)进行注册,按操作步骤注册并通过验证后登陆系统进行统一上报。网上报名616900开始,6242200截止。培训报名由各校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按照岗前培训管理规定需要重修学员(指因取消考试资格或补考不及格等原因未能获得证书的人员)也须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新报名系统添加了个人用户登录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的功能,培训报名审核由各校负责同志统一在网上审核后提交到中心审核。

(二)报名确认与缴费

1、报名确认方式:请各校管理人员在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确认表”,连同参加培训的具体人员名单(样本格式详见附件3)一起于71日前报到我校人事处(纸质版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rsc3183593@126.com)

2、缴费方式

1)四门课程培训学费标准:300/人(其中修学《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为200/人)。学员培训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学校集中以转账方式支付,76日前通过银行将培训费信汇至我校财务处(户名:岭南师范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赤坎支行;银行帐号:2015020409024905339。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缴款单位、岗前培训费××元”字样),我校收款后,由财务处开具收款凭证。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2)住宿费、伙食费自理;教材由各高校自行联系代理商购买(可集中代购或选择由教职工自行购买):广东中大岭南图书有限公司(网购地址: http://www.zdlnexam.com/,详情请联系:0208733334087333068,传真:02087333218)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3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50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19.7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24元。

(三)报到及住宿安排

1、报到时间:学员于718800前直接到培训教室报到并即时参加开学典礼(非岭南师范学院学员建议717日前提前确认教室所在地,以免届时时间仓促找不着地方)。

2、各校学员如需住宿,可参照下列方式自行联系预订:

1)岭南师范学院园府酒店(地址:岭南师范学院校内北一门,联系电话:3183992);

2)中英国际酒店(地址:岭南师范学院东大门对面,联系电话:陈总18922085818,前台3262888);

3)恒星酒店(地址:赤坎寸金桥头,联系电话:3313188);

47天湛江赤坎步行街店(地址:寸金公园门口,联系电话:3477777);

5)城市之家(地址:寸金公园门口,联系电话:3092222

(四)教学及考核安排

1、集中培训时间: 2016718-728日。

2、考试时间:2016729-730日。729日开卷考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730日全省闭卷统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3、培训地点: 待定(77日左右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班再发布通知)。

4、开学典礼:2016718日上午800

5、培训课程表及分班情况将于77日左右通知,敬请留意。

(五)其它及管理要求

1、各校要选派1-2名学员专职负责集中培训期间的工作,并在报名表中标识。

2、每位学员需缴交一寸彩色相片两张,并在相片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按报名表序号顺序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3、教学管理严格执行粤教继函[2016]24号文附件2“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一般不予请假。请各高校认真做好组织和教育工作,保证学员按时脱产参加岗前培训并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邮编:524048

办公地址:岭南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501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邱老师   0759-3183593

附件: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4号)

2、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相片粘贴页

3、岗前培训报名表(标红项目为必填项)

 

                           岭南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基地

                                           (人事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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