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作者:jwc 时间:2011-07-04 点击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工作是学院教学质量工程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加强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加强对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规范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的行为,鼓励教师编写反应我院专业教学特色的高质量教材,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内容与范围
凡由我院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材建设需要,经过申报、审批等程序,主编、参编或自编用于教学过程的可纳入教材管理范畴的文字教材和电子教材(包括学生使用教材、课程讲义、习题集、教学指导书、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参考书等)。教师个人自行撰写的非教材(专著、论文等)不属此列。具体内容为:
(一)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教材可供选用的。
(二)国内有相应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我院教学要求,需要编写补充的教材。
(三)反映我院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水平、教学改革成就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四)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高职教育思想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
(五)纳入国家、教育部规划的教材。
(六)由国家正规出版社组织、经学院审批同意教师主编、参编或自编的教材。
第二章  编写的原则与要求
为适应高职教育教学的特点,教材编写要遵循以下原则:
1.职业性原则    要以职业能力、岗位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力求反映学院的教学改革实践,教材内容的组织能体现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原则。
2.先进性原则    教材内容要吸收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教材编排要反映先进教学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适用性原则    教材内容要贯彻职业教育的特色,理论以适用为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注重知识、技术的实用性,以及教学适用性。
教材的编写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出版物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学术规范,杜绝版权纠纷。
2、教材的编写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通俗易懂。实训指导书和补充教材要配合教学进行编写。
3、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要求编写,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  编者资格及编写(著)申请
1、教师参加国家正规出版社组织编书的,按照出版社的编者资格要求,由系部确定编写人员名单。
2、系部组织教师编写校本教材,其中主编教师必须具备五年以上教龄、讲授该课程两轮以上的教学经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参编教师应具备三年以上教龄、讲授该课程一轮以上的教学经历。
3、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须提前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负责人同意、教务处、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参加教材的主编、参编、自编工作。
第四章  教材使用办法
1、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须提交《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附件2),经系(部)、教务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才能使用。
2、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的订购使用数量,要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确定,教师不能擅自与出版商签订包销合同。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有作者承担发行量任务的,须提交《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附件2),经系(部)、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才能使用。
3、教师主编、参编、自编出版的教材,以及由系部组织编写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校本教材,其稿费将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折算成课时津贴。教师复印、翻印、未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教材或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不在此列。
4、教师主编、参编、自编出版的教材,以及由系部组织编写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校本教材,均须在当年春、秋季教材征订中列入各教学单位的教材征订表后方可使用。
5、所有教材均由教材科统一向学生发放,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发放未列入教材征订表的主编、参编、自编教材。未经学院同意,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擅自向学生发售其主编、参编或自编编教材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教师个人承担。
第五章  评优奖励与出版资助 
1、优秀教材的基本条件是:(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内容体系改革方面有新突破,容纳了该课程内容的一些最新发展成果,与国内同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2)教材内容组织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合理取材,体系安排符合学生认识规律和现有的知识水平。(3)具有较高的文字和制图水平。(4)连续使用二届以上。
2、学院定期或不定期对系部组织编写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使用的校本教材进行评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对优秀自编校本教材获准正式出版的,学院将给予5000至10000元不等的资助。学校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统编教材的编写出版,对获得此类立项的教材,学校亦将在经费上给予匹配和资助。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
附件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参编、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
附件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材自编教材印刷要求
 

教务科:0668-2920629 学籍考务科:0668-2920330 科研科:0668-2920100 校企办:0668-2920220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