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校医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请收到通过资格初审信息的考生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部(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二)资格复审材料
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所学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学信网有效的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准考证。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请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因材料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日
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2号教学楼4楼(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二)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10分钟/人。
(三)面试顺序
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
(四)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
(1)考生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到考点报到。证件材料不齐、与本人不符或超过10分钟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2)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照面试顺序号登记个人信息、拍照等。
(3)工作人员宣读《面试须知》,考生候考。
2.面试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序号,不准自报姓名或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录音、录像,也不准记录试题,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监督员严格控制时间,答题至结束还剩3分钟时,由监督员举牌提示,面试结束时间到,由监督员发出终止答题提示。
3.评分
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应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成绩计算及汇总
考试结束后,计分员、核分员计算和核对面试成绩,确保成绩准确无误。
5.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所有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在学院组织人事部网页。
三、其他
已发送报名材料未收到资格复审信息的即为资格初审未通过,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28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室或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纪检室:0668—2920095
组织人事部:0668—2920966
组织人事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