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招聘 >> 正文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直接业务考核等事项公告
2026-01-28 10:22:57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直接业务考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是否符合《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招聘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部(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填写日期);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学习成绩单、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核组现场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需在复印件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我校发放直接业务考核准考证。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二、直接业务考核安排

(一)直接业务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第一组:2026年2月1日10:00开始;

第二组:2026年2月1日14:00开始。

地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具体见准考证。

(二)直接业务考核方式

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三)直接业务考核流程

应聘人员到指定候考室报到→核验身份→上交个人物品保管→抽取挂牌号和直接业务考核顺序号→拍照→候考→按抽取的顺序号直接业务考核→直接业务考核结束到候分室等候签领成绩单和意向书→领取个人物品和离场。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五)直接业务考核要求

1.请应聘人员按照直接业务考核安排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按照岗位分组和相关要求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2.应聘人员不得迟到,迟到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到达考点,以免错过考核。

3.参加直接业务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分组对应时段(具体见准考证)到达候考室报到。参加上午直接业务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在9:00前、参加下午直接业务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在13:00前到达,证件不齐或未按时到达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六)直接业务考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直接业务考核过程中,须服从评委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外,其他携带的随身物品须按工作人员指引统一放置指定位置,离场时取回个人物品。

3.应聘人员需文明参加业务考核,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自觉遵守考点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4.应聘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和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进入考点进行直接业务考核。应聘人员在候考室抽签后,应核对个人信息,签名确认抽签结果,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指定位置就座。应聘人员须佩戴挂牌号(考生身份代号)进行直接业务考核,直接业务考核时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不准向评委提问,不准录音、录像,也不准记录试题,违者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及成绩。

5.直接业务考核时除招聘岗位特别要求外,一律用普通话作答。应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耽误作答时间,不得要求补时。应聘人员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直接业务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不能带走题本,把所有材料留在桌面,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试室,前往候分室等候。直接业务考核转场过程,应保持缄默,不得交流,严禁透露直接业务考核有关信息,否则视同违纪,按规定严肃处理。

6.直接业务考核成绩会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学校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订意向书人员,应聘人员签领成绩单、意向书后请立即离开考场。

7.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8.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做好应试准备。

9.直接业务考核工作若有变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有关事宜将适时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三、其他

本次直接业务考核考务工作由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联系电话: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668—2920966)。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