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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职责
2016-08-26 10:58:46  

团委职责范围

一、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围绕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中心工作,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团组织的创新与建设、良好院风学风的形成、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等工作。

二、对各系(部)团委、团()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检查监督各系(部)团委、团(总)支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关心和保障团员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处理好有关的来信和来访。

四、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负责申请入团青年的培养教育、发展新团员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和教育处理违纪团员等工作;配合院党委办公室做好申请入党团员的培训、教育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五、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检查监督各系(部)团委、团(总)支部做好团员的档案管理、团组织关系的转移。

七、负责团内文件的收发、管理以及学习资料的订购与发放等工作。

八、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干部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院园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工作;负责礼堂的灯光、音响等信息设备的调试;负责组织举办大学生科技文体艺术活动;负责牵头组织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第二课堂活动和寒暑期社会实践等重要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培育计划;做好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术科技类竞赛活动。

十一、负责领导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新媒体传媒中心、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站、文学社、大学生艺术团、膳食委员会等学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的调研工作,为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十三、负责指导青年教职工联合会开展工作,凝聚、引领、服务青年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建功立业。

十四、配合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社科基础部等部门做好招生宣传、新生军训、新生和家长思想调查、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体育竞赛、校运会和形势与政策教育等工作。

十五、做好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