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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2016-08-26 10:23:48  

教务处是学院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学与教务管理、科研管理、图书管理、校企合作、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各系(部)教学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提出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科研发展规划。拟定和组织实施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各专业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申报、专业设置和调整、专业建设方案工作;组织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遴选和建设等工作;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研究、学术交流以及教学工作会议、学术会议。

三、负责组织各系(部)制定、管理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协助各系、部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学运行安排和各类教学文件的编制,包括校历、课表编制、教室调度、实训安排、考务安排、成绩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院教材建设和征订等管理工作,指导教材建设和评优工作。

七、负责学院日常教学巡查、教学评估、教学事故处理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对学院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检查工作。

八、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日常工作,以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评组织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师工作量津贴的计算审核工作。

十、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学院年度教科研指南,制订教科研管理制度,负责学院教科研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学报的组稿、编辑、出版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文印室工作,承担学院的打字、文印、复印任务。

十五、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报编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学院的教育统计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搞好教学和科研档案立卷归档。

十七、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及学院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学人员的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

十八、协助学院财务部门做好部门经费和学院实习实训经费的预算工作。

十九、负责本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定本处下设机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