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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23 10:11:40

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务处:

为提高我省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和课程体系的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7号)精神,广东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决定承办 2016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广东赛区竞赛,欢迎我省各高等院校按照竞赛章程及有关规定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2016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通知》,201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将于今年99(周五)8时至912(周一)8举行。为作好参加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比赛分组
  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
  2、参赛资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规定:本科学生只能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只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不能参加本科组竞赛。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
  3、成绩确定
  为了提高阅卷效率和确保公正、公平,我省拟将继续与广西、海南赛区组委会联合进行交叉阅卷。然后评定各队竞赛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数量大约分别占参赛总队数的9%16%25%),并在获一等奖的队中确定参加国家级奖评定的候选队。我省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4、组队及报名
  组队方式及参赛办法可从广东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主页(http://siam.sysu.edu.cn )下载《“2016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广东赛区报名通知》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广东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

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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