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乐,机电信息系22电气4班学生。该生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因在《运动控制技术及应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2024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6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记过处分。
莫志坚,机电信息系2022级汽修班学生。该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从第一周至第十八周无故旷课累计达36节,处分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4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