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
项目”评选及第六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 项目”评选的通知》(粤高学委【2014】8号)和《关于举行第六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粤高学委【2014】6号)的精神,现决定开展第三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简称“精品项目”)及第六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精品项目是指由各系、部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团队,持续开展实施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取得明显育人成效,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学生工作项目。
“红棉奖”的评选对象是指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的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现职者(指在一线的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三)长期以来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各系、部可推荐“精品项目”以及“红棉奖”人选各一。
四、材料报送
精品项目:选送的候选精品项目应填写一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撰写一份以“精品项目名”为名称的项目材料(50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项目材料撰写要符合规范格式要求,否则不接受评选。项目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是项目名称(简明扼要,如公益囊、学长制等)、二是项目理念、三是项目运作(项目主体、项目对象、项目时空、项目内容、项目程序、项目支持、技术方法等)、四是项目效果、五是项目特色等。
“红棉奖”:
1.推荐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
2.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材料
个人简介(限15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工作成果等;
请各系、部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上交至学生处钟林峰老师处。
相关附件:
附件一:2014年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广东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材料撰写格式要求
附表三:第六届广东省学生工作“红棉奖”推荐表
学生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