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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分
关于解除黄志扬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4-03-04 16:10:41 作者: 来源:

黄志扬土木工程21级室内6班学生。该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从第一周至第十周无故旷课累计达24,处分期限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8月23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其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