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淳,经济管理系23电商4班学生。该生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因在《商品实务》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受到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3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记过处分。
陈淑银,经济管理系23电商3班学生。该生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因在《商品实务》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受到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在处分期间,该生能够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无其他违纪或处分记录,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总体表现良好。根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