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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全面自查的紧急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04 09:14:27

粤教后勤办函〔2019〕1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近日,外省学校食品质量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为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2019年春季开学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学校膳食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责任以及餐饮承包企业和从业人员直接责任。

  二、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风险隐患整改回头看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8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广东省2019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19〕20号)要求,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加强对向学校供餐的集体配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已按要求完成该项工作的地市和学校,请将检查情况上报“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并对之前检查中出现问题学校进行回头看,检查是否整改到位。

  各地各校排查时要摸清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情况、持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填报情况、过程操作情况等,落实中小学校食堂宜由学校自主经营的规定。对于近两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往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重点检查整改情况。

  三、规范操作管理,再次开展全面自查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除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自查工作外,还应在一周内再次开展一次由校领导亲自带队的全面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堂管理科学规范和食品健康卫生。

  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好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要落实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的要求,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今天起,“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由学校指定一名校方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我厅将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信息进行核查。

  四、增强防范意识,做好食源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继续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完善学校食源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密切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中小学、幼儿园要尽量避免高风险食品,禁止加工制作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和裱花蛋糕。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疾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处置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师生通报事件进展,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正面引导和新闻媒体应对,避免炒作现象。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于3月20日前将再次开展全面自查的工作报告报送我厅学校后勤管理处(联系人:贺丰霞;联系电话:020-37627115;邮箱:814226040@qq.com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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