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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年度气证的通知

作者:|更新时间:2011-12-07 09:09:11

关于办理2012年度气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接市供气公司《关于发放2012年度气证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收集需要办理更换气证的教职工(在编人员)2011年气证,于11月18日(下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交总务处陈俊澎同志统一办理新证。
二、新调入人员(在编人员),如需申办气证(申办条件:男、已成家,在原单位未办气证),请于11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呈送学院主管领导审批,优先审批自带瓶入户的申请(申请书上需填写三项计费及合计金额,具体内容见附件)。申请人须留联系电话号码。
三、超期则自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带瓶入户经费开支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带瓶入户经费开支表
 
注一: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带未报废自有钢瓶到供气公司或居住地附近的气站入学院户,于11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开户发票交给总务处陈俊澎同志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计费项目
标  准
金  额
备注
单瓶
双瓶
1、气瓶的折旧及管理费(注:瓶身出厂日期)
全新钢瓶入户的,5元/瓶
 
 
 
使用超过半年未满1年的,10元/瓶
 
 
 
使用超过1年未满2年的,20元/瓶
 
 
 
使用超过2年未满3年的,30元/瓶
 
 
 
使用超过3年未满4年的,35元/瓶
 
 
 
使用超过4年未满8年的,40元/瓶
 
 
 
使用超过8年未满12年的,50元/瓶
 
 
 
使用超过12年未满15年的,70元/瓶
 
 
 
2、更新维护费:用户自带未超过两年使用期的钢
瓶入户,免收本年度的更新维护费;自带超过两年使用期的钢瓶入户,按月收取本年度的更新维护费(例如用户11月份入户,则收取12月份的更新维护费),单瓶:3元/月,双瓶:4.5元/月
 
 
 
3、气证工本费:5元/本
 
 
注:螺丝耳护罩钢瓶、直耳护罩钢瓶不能带瓶入户
合计:
(注二:此为参考价格,如有变化,按新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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