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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通知

作者:|更新时间:2011-12-07 09:19:15

关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通知
 
各系、各班:
     福华派出所通知,在辖区范围内积极推行居住证办理制度,要求我院协助落实该项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1、凡办理居住证人口,持续在广东省内居住满7年可转为市区户口。
2、持有居住证人口可享办理子女入学、务工、就业等优惠。
3、首次到福华派出所可免费办理居住证。
注:①外来人员如需在茂名学车,须办居住证。②已办居住证、证件到期的学生,可凭旧证免费续证。
二、办居住证对象及条件:
     1、外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男女公民。
     2、本地区(包括茂名市、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电白县)及户口迁到本院(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的学生不需在本地区范围内办理居住证;除本地区及户口迁到本院的学生外,广东省内各市及外省的学生需到福华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三、办理居住证需提交的资料:
     1、到数码照相馆照居住证相片及取得办证回执。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3、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贴相片),在表上贴办证回执。
     注:①以学生自愿办证为原则。②请系部、班级与照相馆联系,照相费用自理;将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附件1)装订在一起,以免错漏。③真彩数码摄影(官山三路333号广怡酒店首层)优惠价:8元/人,联系电话:2839583。
      四、请系部、班级收集学生办证资料,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证名单登记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将办证名单交到总务处陈俊澎老师处。
特此通知。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总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附件2:《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名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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