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院2015年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郑继军|更新时间:2016-05-28 00:46:25

关于开展学院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学院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装备函[2015]23号)、《广东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出和处置情况调查表》(粤教装备函[2015]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系部迅速开展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安全漏洞,防范于未然。

  一、自查范围

  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均作为本次自查的范围。

  二、自查重点内容

  1、实验室危险品的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等。

  2、实验室基本安全实施运行情况,包括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3、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是否完善,安全警示标识、个人防护设施等是否齐全。

  4、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等的定期培训。

  5、实验室废弃物是否进行分类暂存,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等。

  三、对照上述五个方面重点内容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并填写《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隐患台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出和处置情况调查表》,并于 102716:30前书面报送总务处设备资产科,电子版发送至mzyzwc178@126.com,联系电话:2920178

                                                                  总务处

2015 1023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邮编:525000
后勤部主办 E-mail:mzyzwc@126.com 电话:0668-2920178
粤ICP备05084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