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堂管理 >> 正文

食堂财务制度

作者:|更新时间:2009-12-14 15:59:29

 

 

1、食堂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在学院总务处统一领导、监督下,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达到收支平衡。

2、食堂资金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法规,收支一本帐,审批一支笔,严禁私设“小钱库”、“帐外帐”,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

3、资金使用应坚持先审批计划,后开支的原则;设备和用具购置必须先由使用部门写出申请,写出需购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用途,经主管人员签署意见,最后经学院领导同意,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购置。

4、食堂所需厨具严格控制,必须购置的先由总务处审批,然后由学院领导签字;购置物品后需到相应部门登记后,经有关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报销。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邮编:525000
后勤部主办 E-mail:mzyzwc@126.com 电话:0668-2920178
粤ICP备05084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