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堂管理 >> 正文

学院对食堂的管理

作者:|更新时间:2009-12-14 15:55:24

 

 

食堂在主管领导的关怀下,在总务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三服务、二育人”为服务宗旨,按合同规定的工作考核标准、总务处的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1、全面负责学院师生员工的就餐工作,负责学院接待用餐。

2、负责对学院国有资产、食堂资产承担价值和不流失责任,接受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抵押变卖。

3、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按要求设置财务帐目,按现行会计制度向学院有关部门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4、负责本食堂及所属员工综合治理、治安、防火、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

5、负责对内对外协调处理与本食堂有关的各类问题。

6、开展“三优、一满意”评比活动(即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特色餐饮食品,让师生员工满意),伙食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7、加强采购管理,降低伙食成本,确保就餐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8、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将责任落实到食堂、班组、个人,及时查处卫生管理和食品管理存在的漏洞,确保食堂的卫生与饮食安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考勤制度、食堂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做到用制度管好人、理好财、看好财,实现伙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邮编:525000
后勤部主办 E-mail:mzyzwc@126.com 电话:0668-2920178
粤ICP备05084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