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日常统计大专学生晚自习人数,为合理利用教室资源,并在管理过程中有计划地建立起教室人文环境,使之更好地服务师生,经与教务处协商,从即日起统一开放部份晚自习教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实行部份教室开放,开放给大专学生使用的教室为1号教学楼3、4、5、6楼普通教室,开放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晚上7:20---10:30分。
二、各系、部、班级、学生社团如需借用教室,请先到系主任(书记)或系辅导员申请,再到1号教学楼1楼教师2楼206教室旁边的办公室黄老师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临时借用教室、教室物资登记表)。办理教室借用手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10至5:00。
三、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后,借用单位(借用人)需提前联系教室管理员,将登记表交给教室管理员。借用教室结束后,借用单位(借用人)需摆整齐桌椅、搞好教室卫生、清点教室财产,经教室管理员签名认可后才可离开。
四、教室配备的设施,如门窗、玻璃、桌椅、讲台、风扇及电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一律由借用单位(借用人)赔偿,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借用单位分摊。故意破坏造成的损失,处以2倍于原价的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学院相关的管理规定(条例)处罚。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二OO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