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借用教室登记表
借用 教学楼 教室
物资登记:见本处教室物资登记表
一、管理办法:
1、借用单位(借用人)需提前联系教室管理员,将本登记表交给教室管理员。借用教室结束后,借用单位(借用人)需摆整齐桌椅、搞好教室卫生、清点教室财产,经教室管理员签名认可后才可离开。
2、教室配备的设施,如门窗、玻璃、桌椅、讲台、风扇及电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一律由借用单位(借用人)赔偿,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借用单位分摊。故意破坏造成的损失,处以2倍于原价的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学院相关的管理规定(条例)处罚。
3、各系、部、班级、学生社团如需借用教室,请先行到教务处申请,再到1号教学楼1楼教师2楼教室管理室黄薇老师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办理教室借用手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100至5:00。
4、此表借用人用完后请交回教室管理员,于第二天早上签到时交给黄薇老师。
二、借用人签名: 借用人联系电话:
三、教室管理员、联系电话:
总务处 二OO九年 月 日
四、记录教室物资损坏、卫生清洁情况: 教室管理员签字:
二OO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