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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

作者:|更新时间:2009-12-14 17:23:29

 

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总体规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2010年前有3届毕业生并且未接受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我省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进行重新规划,进一步明确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评估的任务、组织、程序,对2008-2010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2010年完成对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

一、评估目的、意义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我省已呈现工业化中后期和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第二次现代化初期的表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几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全局,实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和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推动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目前,全省共有高职高专院校72所,其中部委属院校1所、省属院校8所、行业举办院校15所、市属院校22所、民办职业院校26所。2007年,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14.4万人,招生18.9万人,在校生53.2万人,约占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一半。

另一方面,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模式转型的重大挑战。为促进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全面推进产业和劳动力的“双转移”战略。这就要求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主动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一五”期间,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急切需求,我省将继续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举办高职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省、学校二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模式的改革,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适应我省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为我省实现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

二、评估指导思想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按照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粤教高〔2007102号)精神,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促进学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规范管理。

三、评估任务

我省现有高职高专院校中,已接受评估高职高专院校23所。从2008年起,我省将全面执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已有3届毕业生并且未接受过评估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必须在2010年前接受评估。2008-2010年,计划对未接受评估的43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评估。

除了按照教育部教高〔20085号文规定的评估基本任务外,我省还将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促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的重要手段,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效率,建立教学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评估原则

在坚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提出的评估原则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强调以下原则:

1.分类指导原则。对于已接受过评估的院校,重点指导学校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深化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质量保障机制;对于尚未接受过评估的学校,重点通过评估之前的申请评估基本条件核查促使学校加大投入,明确办学定位,规范管理,加强基本建设,做好评建工作。

2.自主、创新、开放原则。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专家组在评估过程中,要根据每所学校的具体情况,创新评估方式、手段,要将评估过程、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及时向社会公布,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灵活性与针对性原则。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总体框架下,引导学校通过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自下而上形成基本数据,强调从源头采集并使用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即时性,专家通过数据发现问题,根据不同的学校存在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评估的“灵气”。

五、评估组织

1.省教育厅制订相关文件,对我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进行整体部署。为保证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我省转发了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在各校申报基础上制定评估时间规划;同时组织专家制定了《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和《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含专家组工作指南以及院校评建工作指南)》。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并充分依靠专家和专业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

成立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负责讨论研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重大问题,为省教育厅提供建议和咨询;审议专家组评估结论,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组建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评估时根据学校情况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加评估。

3.规范评估程序,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和要求。被确定为评估对象的学校按以下程序开展评估工作:学校申请——学校自评——评估条件核查——学校上报和公布材料——组建评估专家组——现场重点考察——学校整改——评估回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考察结论——教育厅公布评估结论。在组织评估中,我们将高标准、高要求挑选评估专家,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布的评估标准。

4.组织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评估方案培训,加强评估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召开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培训班,加深各高职高专院校对新方案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在正式评估时设置观察员的做法,重点培养和培训一批评估专家。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有关培训班。

六、评估计划

在学校申报基础上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我们对2008-2010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规划。详情见附表。

要求各校在规划评估时间前达到申请评估基本条件,做好评估准备工作。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我省将在其有3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按照每年递减1020%的比例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有5届毕业生但没有接受过评估的院校,我省将在其符合申请评估基本条件接受评估前按照每年递减50%的比例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

 

 

 

 

 

 

 

 

 

 

 

 

 

 

 

 

 

 

 

 

 

附表:

2008-201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计划

序号

学校

建校时间

评估时间(月)

1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04

20087

2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20024

20087

3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034

200812

4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1992

200812

5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24

200812

6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023

200812

7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034

200812

8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20043

20093

9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0015

20094

10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015

20095

11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45

20095

12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043

20095

13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006

20096

14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053

20096

15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20033

20096

16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20015

20096

17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04

20096

18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2000

20096

19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043

20099

20

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043

200910

21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43

200910

22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04

200911

23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043

200911

24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20043

200911

25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064

200911

26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6

200911

27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04

200912

28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20015

200912

29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04

200912

30

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20044

200912

31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045

200912

32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20053

200912

33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04

20105

34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53

20105

35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54

20106

36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1999

201010

37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20033

201010

38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056

201011

39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20035

201011

40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0052

201011

41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20044

201012

42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45

201012

43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074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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