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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一)公需科目:2012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和《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选其一),由市人社局培训科(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各系(部)请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具体工作由市人才培训中心(市光华南路119号3号楼三楼)负责,联系电话:2911513、2911555。逾期不参加培训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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