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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2009-11-27 网络管理中心 点击:[]

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我院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院实训中心根据教务处预先提出的多媒体教学设备需求负责学院多媒体教室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根据学院发展要求制定建设和改造方案,经学校招标采购后组织实施。

二、学院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使用

三、实训中心负责学院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并为多媒体教学过程提供服务。实训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应提前510分钟开门。

四、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场所,原则上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校内各部门在课外时间临时开展教学与科研等活动,需使用多媒体教室时,必须先到实训中心预约登记,再由实训中心根据多媒体教室安排情况组织实施。学生团体需使用多媒体教室开展活动时,由院学生处、团委审批后到实训中心预约登记,再由实训中心根据多媒体教室安排情况组织实施。

五、每学期开学前两周教务处将多媒体教室排课表通知实训中心。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应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通知单》,通知单提前两天送达实训中心。实训中心严格按课程表或《调课通知单》管理使用多媒体教室。

六、每学期开学前,教师首次上课前应熟悉多媒体教学系统环境,并严格按照《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多媒体设备,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多媒体管理人员联系。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有与多媒体设备相适应的教学课件。

七、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应保持室内整洁,爱护仪器设备。严禁在控制柜上放置液体及易碎物品。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乱刻乱画。多媒体教室内严禁吸烟、喧哗、追逐打闹、吐痰,严禁带饮料、食物等进入多媒体教室。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并照价赔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多媒体教室。

八、多媒体教室内设备贵重,维修成本高,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遇到技术问题要及时向管理员求助。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拆除仪器设备及连接电缆,改变设备的参数。两次不会操作者必须重新参加培训。为尽量延长投影机灯泡的使用寿命,上课时如不需使用投影机,应将投影机关闭。关闭投影机10分钟内禁止关闭投影机电源。

九、上课前教师应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室检查设备和所用课件是否正常,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实训中心管理员联系。上课期间,教师是该多媒体教室的负责人,有责任维护该教室的正常使用。

十、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内已经安装了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和OFFICE办公软件,其他教学软件及课件由任课教师向实训中心提出,由实训中心和任课教师协作安装。待装软件及课件要做好防病毒工作。未经许可,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课程无关的软件。教师的研究成果或者其他有用信息不得保留在计算机中,避免造成损失。使用者个人原因丢失、泄密资料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一、教师与学生均严禁在多媒体电脑上下载与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如音乐、游戏等)。一经查出,实训中心将停止该教师或学生该学期的多媒体教室使用资格。

十二、任课教师应使用与现有多媒体设备相适应的存储设备作为课件的载体,以免出现问题影响教学。对应用软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3天与实训中心联系,核准后在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安装。

十三、下课时应按多媒体教室使用指南关闭系统,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记录表,关闭该教室的电源及门窗,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教室。

十四、严禁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多媒体设备,严禁使用者在设备运行期间离开教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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