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2009-11-27 网络管理中心 点击:[]

一、实验、实训课前,应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认真进行预习。仔细阅读实验、实训指导书,明确实验、实训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实训的原理、方法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操作规程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二、进行综合性和开放性实验、实训前,应拟订出可行的实验、实训方案。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

三、按时进入实验实训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

四、进入实验室后,应自觉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范,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作任何威胁实验室和实验者安全的事情。爱护学院的仪器设备,不得做出偷盗等违纪违法的事情。

五、进入实验实训室后,要讲文明、有礼貌。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卫生,不得在墙壁、实验桌椅等处乱涂乱画,不得带饮料、食物等进入室内,不高声喧哗和打闹,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杂物等。

六、在动手操作前,应对实验、实训装置、仪器、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七、凡电气类实验、实训,通电前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方能接通电源。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剧毒物品的使用,一定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训。凡使用到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实训,必须在课前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在教师许可才可开始操作。

八、实验、实训时,必须严格科学地进行。认真仔细地观察实验变化情况和实训操作进展情况,如实地记录各种数据,填写实验报告。

九、实验、实训过程中,如发现反常现象或事故苗头,应立即中断实验、实训,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予以处理。

十、实验、实训完毕,应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及实验场地,经指导教师检查,并在实验实训室记录上签名后,方可离开实验实训室。

上一篇: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下一篇: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