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教育厅 时间:2014-08-30 点击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 43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限额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类别、师资力量及往年立项率和结题率等情况确定(具体见附件),请附件列表中已明确限额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限额择优推荐,我厅将直接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未列入限额表中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我厅将视实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推荐,并择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单位应积极申报重点招标课题。

二、要注重申报工作质量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所在单位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4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部属高校除外)。2014年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网上申报需于912日前完成,具体办法于8月中下旬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2、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在201493日前将审查通过的《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须以学校名称或地级市名称命名,并以打包的形式发送,汇总表需要排序),一并发送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并于93日前统一汇总报送纸质材料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3)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邮箱meishuning@126.com,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有关《通知》内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联系人:梅淑宁,电话:(02037628271,传真:(02037627742,邮箱:meishuning@126.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0房,邮编:510080

 

附件: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限额表.xls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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