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中小学德育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工作。经组织评审,确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209项、中小学德育课题222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并就课题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相关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课题管理工作,跟进并协助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及验收结项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二、课题研究周期2年,经费自筹。课题结项成果包括:①课题结题报告;②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课题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1年后仍未结项的予以撤销撤销,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延期结项或变更课题组成员须书面填写课题并报送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附表二)。

  三、课题结项流程:1.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德育科研管理部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上报《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2.省教育厅对结题材料组织复评,复评通过的课题发放结题证书。

  四、课题结项材料、延期结项或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材料等材料请统一于每年4月或10月报送,其他时段概不接收和处理相关材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材料请报送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西区文科楼115室,邮编:510630);中小学德育课题材料请报送至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树人楼215室,邮编:510303)。

  五、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李顺风、王超,020-3762760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林冠声,020-87591841、13145717983;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曾泳静、梁银妹,020-34113707。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3.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结项报告书.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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