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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实施办法
2018-12-05 16:17: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茂职院〔2018〕62号 2018年5月16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业教学资源库是以专业资源建设为核心构建的基于网络的共享型教学与资源管理平台,是促进主动式、协作式、研究型、自主型学习,形成开放、高效的新型教学模式的重要途径,是展示和推广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平台。为规范学校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使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目标
    按照“系统设计、分步实施、开放管理、持续更新”的建设思路,“十三五”期间由土木系、经管系、机电系、化工系和计算机系各组织建设1个开放、共享、动态的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教学资源库。
    第三条  建设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符合高职教育的特点。
    (二)系统性原则。根据专业特点,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和相关产业在岗人员等各个层面的需求,进行整体设计,构建完整、系列化的专业教学资源体系。
    (三)前瞻性原则。在保证现阶段建设成果先进性、实用性的基础上,充分把握行业企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关注新技术和新工艺等研究成果。
    (四)分步建设原则。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及实现可能性,根据专业需求分步建设。
    (五)共建共享原则。以项目团队为核心,以技术平台为支撑,设置必要的交互接口,汇聚专业及行业企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共享优质资源。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四条  专业教学资源库以“能学、辅教”为基本功能定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信息,课程资源,技能鉴定与培训,评价信息,专业成果,国际交流等六个子资源库,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定义增加符合专业特色的子资源库。各个子资源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专业信息资源库
    1. 专业介绍,专业带头人说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企业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和校内专任教师组成“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实训基地,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信息及工作记录,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
    2. 行业介绍,行业企业调研报告,职业岗位分析、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等;
    3. 从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劳动部门等单位获取企业信息介绍以及技术标准、业务流程、作业规范、行业需求与人才需求信息、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企业链接等。
    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包含上述建设内容,其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少建有当前在校生三个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格式统一、规范。
  • 课程资源库
    1. 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程团队,课程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实训环境,实训指导,试题库,在线测试,拓展学习等;
    2. 图片素材,视频素材,动画素材,案例素材,课件素材,软件素材等;
    3. 重点以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拓展到专业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及选修课程的网络化建设。
    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包含上述内容,其中课程网站每年新增不少于5个,或建设期2年内建设完成不少于10门课程网站。
  • 技能鉴定与培训资源库
    1. 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证,行业企业技能培训与考证等培训包;
    2. 行业企业资格标准及技术标准,产品技术资料等;
    3. 学生竞赛培训项目及获奖情况等。
    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包含上述内容,其中技能培训包每年建设不少于5个文件。
  • 评价信息资源库
    1. 考核标准;
    2. 测试习题,网络测试,职业技能鉴定试题;
    3. 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等。
    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包含上述内容,其中测试题库不少于5门课程,所有专业核心课程都必须有考核标准。
  • 专业成果资源库
    1. 专业荣誉;
    2. 本专业名师及骨干教师,企业专家,优秀教学团队,教师工作室;
    3. 教学研究成果,科技研究成果,自编讲义、教材等;
    4. 学生获奖情况,教师获奖情况等。
    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包含上述内容,其中收集的材料至少是近三年的专业建设成果和荣誉证明材料,每年建设不少于15个文件。
  • 国际交流资源库
    1.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2. 国外职教信息,国际优质教育资源等。
 
第三章  建设要求
    第五条  团队要求
    (一)专业资源库项目建设团队应该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主持建设,并且拥有一支包括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在内的结构合理、高水平教学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实行双负责人制,即由校内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  技术性要求
    遵循国家《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资源的文件类型、格式和大小符合学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和课程中心平台要求,并具有技术可行性和扩展性。
    第七条  持续更新要求
    定期或不定期对专业教学资源库进行一定比例的更新,使得资源库的建设能实时适应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
 
第四章  管理与职责
    第八条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
    (一)教务处
负责制定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项目立项、评审、检查和验收。
    (二)教育信息与网络中心
    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教育信息与网络中心如果发现上传的教学资源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有权立即关闭该专业教学资源库而无需事先通知资源提供者。
    (三)财务处
    为项目主持单位在资源库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使用、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各系(部)
    负责按照学校的要求,根据本系(部)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做好本单位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计划,指导和督促相关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工作。
    (五)各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负责人
    负责制定本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组织实施。制定或审核各子资源库的建设计划,组织和指导各子资源库的建设、管理、监控工作;负责审核专业教师上传的上网内容;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组织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组织宣传、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六)专业教师
    根据专业教学子资源库项目组制定的各项建设标准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平台系统中实现相关建设要求,接受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组的培训与指导,更新、维护自己负责的建设内容。
    (七)教学管理人员
    各级各类教学资源管理人员及教师要严守机密,不得随意向外复制、拷贝、传播数字化教学资源,保护教学资源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八)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涉及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家联合建设单位,面向教师、学生和企业人员,需采取措施保障知识产权,避免产权纠纷,可对某个资源设定使用权限,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对发布内容中有不良信息的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申报与评审
    (一)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有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的,可以直接作为学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给予立项,填写项目申报书,不用参与校级立项评审。
    (二)申报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的专业,按照学校评审要求填写申报书,经专家评审后确认立项建设。
    第十条  建设与验收
    (一)凡经申报评审确认立项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需按学校要求完成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撰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转入建设阶段。
    (二)学校定期开展对各类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或抽查。
    (三)对于建设期满的专业教学资源库,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验收,验收通过的,被确定为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验收不通过的,允许延长一年的建设期,延期后验收仍不通过的,将取消“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称号,并终止对建设经费的继续投入。
    (四)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期满2年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和标准不低于本办法第二章第四条。
 
第六章  经费使用及管理
    第十一条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注重绩效、问效问责”的原则。
    项目实施单位按任务书约定筹措、使用与管理建设资金。项目第一主持单位对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真实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联合主持单位和参与建设单位接受第一主持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  经费分配与拨付
    (一)教务处按既定规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项目遴选,建立项目库。根据项目年度预算控制总额,确定资金支持的项目数量和支持额度,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支柱产业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 建设资金管理细则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没有对联合主持单位和参与建设单位资金使用与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作出详尽规定的;
    2. 绩效目标审定不符合实际的;
    3. 预算编制不符合要求的;
    4. 建设基础、运行平台等其他不能满足有关申报条件的;
    5. 主持单位近5年有违规现象的。
    (二)省级及以上的品牌专业,其项目建设经费原则上从省级及以上部门下达到我校的专项经费中拨付。
    (三)校级统一立项的建设项目,学校给予4万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采用“一次确定,两年拨付,逐年考核,适度调整”的方式。
    1. 建设期2年内,每年给予1万元/年的经费资助;建设期满后,参加学校组织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继续给予1万元/年的经费,用于后期的建设与维护,从验收通过后持续给予2年的后期维护经费。
    2. 建设期满后,参加学校组织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允许延长一年的建设期,延期期间不予经费支持,延期后验收仍不通过的项目,将取消“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称号,并终止对建设经费的继续投入;延期后验收通过的项目,从验收通过后持续给予2年的后期维护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预算与执行
    (一)项目第一主持单位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对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和预算执行及结果负责,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
    (二)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编制原则,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收支预算。项目预决算纳入学校预决算管理。
    (三)项目第一主持单位应当按项目实施单位分别设定委托业务绩效目标;要详实说明支出预算细目;要反映项目筹措资金来源、承诺情况以及前期建设经费投入情况。升级改进项目须说明项目验收后发生的实际投入情况和申报当年的实际投入情况。
    (四)项目总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第一主持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领导,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共同按照《任务书》的约定,确保预算资金及时到位,不得截留、挪用项目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虚假列支,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
    (一)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调研论证、素材制作、企业案例收集制作、课程开发、特殊工具软件制作、应用推广等六方面的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相应在咨询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会计科目中归集与核算。用于升级改进的建设资金不再用于平台维护和资源导入方面的支出。
    (二)建设资金用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的费用严格控制在项目预算总额的10%以内。上述“第十四条(一)”所列六方面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项目预算总额的8%。项目建设经费为省级及以上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的,只能用于该项目的直接支出,不得用于“专家咨询”“其他”等非直接支出,非直接支出只能从项目筹措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凡应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得列支。凡使用建设资金取得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四)如本专业已有国家委托建设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经过考察和论证,认为该专业资源库能体现本专业的特色,适合本专业使用,该专业可以向学校申请购买和使用国家已建成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经学校审批同意购买和使用的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其经费根据学校预算确定经费来源。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
    (一)建设资金管理实行项目第一主持单位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完善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细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预算控制,规范会计核算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结余结转规定进行管理。
    (三)严禁将专项建设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缴纳罚款、对外投资、弥补其他建设资金缺口、赞助捐赠等,不得从建设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四)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项目第一主持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联合参与建设单位共同围绕资金使用与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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