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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替换管理办法(试行)
2018-12-05 16:16: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替换管理办法(试行)
(茂职院〔2018〕62号 2018年5月16日印发)
 
  •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自主创业和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文化素质修养,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分认定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就读于学校的全日制学生,根据其在校(籍)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学生在获得学分认定的前提下,可采用申请免修课程,或申请置换不及格课程学分等方式冲抵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程等,以下统称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含公共选修课,以下统称公共课)。申请替换获得审批通过的学分,纳入学生毕业学分。
 
  • 学分认定范围
第三条  可认定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所获取的学分;综合素质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或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所获取的学分。
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
(一)创新活动
    1. 技能(学科)竞赛: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权威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和学科竞赛。
    2. 创新训练: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与技改项目以及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等。
    3. 科研成果:指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奖励,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 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5. 技能证书:指经职业技能考核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教学计划已列入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创业活动
    1. 创业竞赛:指参加省级以上互联网+等大学生创业竞赛。
    2. 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 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 创业活动:指参加专业认可的创业沙龙、讲座、课外专业培训、企业项目制作等活动。
    5. 创业课程:指学生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外的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五条  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
    1. 文化活动: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文化、艺术、科技以及信息技术活动,如演讲、辩论、音乐、书法、摄影等。
    2. 体育活动: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体育比赛活动。
    3. 志愿服务活动:指学生参与的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活动,或获得志愿服务奖项,或因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受到行政嘉奖等。
    4. 实践活动:指学生参加人才培养方案以外的社会实践、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大型活动技术保障等活动。
第六条  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只记该项目最高学分值。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执行。
 
  • 学分认定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学分认定方式
    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表,各系(部)审核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不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范围内的项目或活动,一律不予认定学分。
    第八条  学分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或《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交。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经过该项目牵头职能部门的认定。
    (二)各系(部)审核。学生所在系(部)依据本办法,组织人员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并在系(部)网站上公示5天。对已通过学分认定的学生证明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三)教务处备案。各系(部)统一将确认后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学分认定时间
各系(部)每年3月份和9月份集中组织对学生在上一学期所获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进行审核认定工作。每年4月份单独受理1次当年毕业班学生的学分认定。
 
  • 学分替换原则和程序
    第十条  学分替换原则
    (一)学生在已经获得足够创新创业学分或综合素质学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利用已认定的学分替换不及格课程学分或申请课程免修。
    (二)创新创业学分只可用于替换具有知识技能相关性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学分。该课程与创新创业学分对应的项目(活动)是否具有知识技能相关性,由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研究决定,不具有知识技能相关性的学分不能予以替换。
    (三)综合素质学分只可替换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不得替换体育、思政类、心理健康类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程学分。
    (四)被替换的专业课程学分或公共课程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程或公共课程总学分的20%。替换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比例不做限定。
    第十一条  学分替换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交。
    (二)各系(部)审核。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和系(部)教学副主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系(部)完成审核后,向教务处填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汇总表》。
    (三)教务处确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根据各系(部)提交的学分替换汇总表,将学生的学分替换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承认其学分。
    第十二条  学分替换时间
各系(部)每年10月份和4月份集中受理学生学分替换申请,教务处于次月将学分替换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 学分认定和替换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各系(部)应成立“学生学分认定和替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方案制定及学分认定终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系(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第十四条  各系(部)应成立“学生学分认定和替换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资料汇总等工作,及时在系(部)网站向学生公示认定结果,接受监督,保证学分认定与替换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学分,并按学生违纪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一)未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二)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
(三)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5.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汇总表
6.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申请表
7.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汇总表
 
 
 
 
 

附表1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活动
类型
活动(项目)名称 需提供的佐证
材料
认定学分 备注
 
 
 
 
创新
活动
 
 
 
 
 
 
 
 
 
 
 
 
 
 
 
 
 
 
 
 
 
 
创新
活动
 
 
 
 
 
 
 
 
 
 
 
 
 
 
 
 
 
 
 
 
 
创新
活动
1.技能竞赛 1.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一等奖10学分,二等奖8学分,三等奖6学分;
2.省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学分,三等奖4学分;
3.市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
每位学生技能竞赛认定学分不得超过16学分。
2.技能证书 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8学分,二级(技师)证书6学分,三级(高级工)证书4学分,四级(中级工)证书2学分。 1.证书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获得的证书之外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每位学生技能证书认定学分不得超过16学分。
3.科研成果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家级10学分,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发明奖、专利奖等。
2.省部级8学分,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级人民政府或科技管理管理部门颁发学科技术奖和社科成果奖等。
3.市厅级6学分,包括市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同一成果计分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4.发表
论文
1.提供论文发表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1.一类论文10学分
2.二类论文5学分
3.三类论文3学分
4.四类论文2学分
5.五类论文1学分
6.六类论文0.5学分
1.一类论文是指JCR一区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含英文版)论文,SSCI、A&HCI一区论文;
2.二类论文是指JCR二区期刊论文,SSCI、A&HCI二区论文;
3.三类论文是指JCR三区期刊论文,SSCI、A&HCI三区论文,CSSCI核心库A类论文;
4.四类论文是指EI检索期刊论文,CSSCI核心库B类期刊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全文转载论文;
5.五类论文是指SCI检索会议论文,CSCD核心库(C库)论文、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全文转载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论文,CSSCI核心库论文;
6.六类论文是指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总览》中核心期刊发表论文,CSCD扩展库(E库)、CSSCI扩展库期刊论文,EI、ISTP、ISSHP等检索会议论文,国外正规学术期刊论文。
7.同一论文计分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5.学术
专著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际出版学术著作、专著4学分;
2.国内出版学术专著3学分;
1.国际出版学术著作、专著以外文在国外出版社出版;
2.同一著作计分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6.知识
产权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际发明专利6学分;
2.国家发明专利4学分
3.实用新型专利2学分,
4.其他专利1学分。
1.专利必须获得授权;
2.同一成果计分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7.标准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际标准8学分;
2.国家标准6学分;
3.行业标准4学分;
4.地方标准2学分。
1.我校教师主持;
2.同一成果计分学分不超过3人。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提供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项目负责人4学分;
2.国家级项目团队成员3学分;
3.省级项目负责人3学分;
4.省级项目团队成员2学分。
 
9.参加创新讲座、专业讲座等活动 提供有效参与活动的出勤证明 参加创新讲座、专业讲座等活动,每次0.2学分。 参加创新讲座、专业讲座等活动,与创业训练营、创业讲座等活动合并计算总学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每学期最高学分不超过1.5学分,超过1.5学分按1.5学分计算。
 
 
创业
活动
 
 
 
 
 
 
 
 
 
 
 
 
 
创业
活动
1.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实训营、创业讲座等活动 1.提供创业培训(SYB)合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2.有效参与活动的出勤证明
1.参加创业培训课程(SYB),完成全部课程获得2学分,考核合格获取证书获得4学分;
2.参加创业训练营、创业讲座等活动,每次0.2学分。
参加创业训练营、创业讲座等活动与参加创新讲座等活动合并计算总学分,具体计算办法见“创新活动”第9项活动项目。
2.参加校团委、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组织的创业项目 提供由项目举办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创业项目负责人1学分;
2. 项目团队成员0.5学分
 
3.自主创办注册公司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提供公司近一年的运行情况和基金收入证明或公司近一年运行的总结、财务报表。
1.自主创业注册公司并获得各级各类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团队总计获得16学分;
2.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年营业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团队总计获得12学分;
3.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年营业额为50万元以下的团队总计获得8学分。
1.公司需至少运行一年;
2.团队成员学分分配根据股权结构进行分值分配,以0.5学分为最小分配单位,全体成员合计学分不得超过团队总计学分规定值。
4.自主开办网店获1-3钻或相应等级 1.提供网店运行总结;
2.提供网店成果佐证材料。
1.网店获三钻或相应等级及以上团队负责人6学分,团队成员3学分;
2.网店获二钻或相应等级团队负责人5学分,团队成员2学分;
3.网店获一钻及以下等级团队负责人3学分,团队成员1学分。
网店需运营半年以上。
 
 
 
 
 
 
 
 
 
附表2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活动
类型
活动(项目)名称 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认定学分 备注
文化活动 文化、艺术、科技等竞赛 1.竞赛文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学分,参与但未获奖1学分;
2.省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3.市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1.未设置奖项等级的,按照第1-2名等同于一等奖,第3-4名等同于二等奖,第5-8名等同于三等奖。
2.集体项目,每名成员获得的学分折半计算。
3.竞赛文件需附项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参赛意见及参赛学生名单。
文化、艺术、科技、信息技术等培训、讲座等活动 1.培训单位开具的培训证明;
2.考勤证明;
3.考核证明
培训、讲座累计20学时计1学分。 文化、艺术、科技、信息技术每类每学年不超过1学分。
体育活动 体育竞赛 1.竞赛文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集体项目的队员需同时提供学校牵头部门开具的队员为主力或主力替补或非主力替补队员的证明材料。
1.国家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学分,参与但未获奖1学分;
2.省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3.市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1.未设置奖项等级的,按照第1-2名等同于一等奖,第3-4名等同于二等奖,第5-8名等同于三等奖。
2.集体项目,每名学生按下列系数折算:主力队员系数为1;主力替补队员,系数为0.7;非主力替补队员,系数为0.5。
3.竞赛文件需附项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参赛意见及参赛学生名单。
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 学校牵头组织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80小时计2学分,每增加60小时,增加1学分。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每学年最高学分不超过4学分
志愿服务获奖 1.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奖项5学分;
2.省级优秀志愿者奖项4学分;
3.市级优秀志愿者奖项3学分。
集体奖项学分折半。
因见义勇为或好人好事受到嘉奖 1.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表彰者20学分;
2.省级表彰者15学分;
3.市级表彰者10学分;
4.校级表彰者5学分。
集体奖项学分折半。
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 提供牵头组织该项目的单位开具的社会实践学时证明 社会实践时长累计达80小时计2学分,每增加60小时,增加1学分。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每学年最高学分不超过4学分
社会实践成果 1.成果报告
2.提供成果被引用的佐证材料
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被学校、企业、政府部门、社区等单位或社会团体采纳的,计2学分。 集体成果学分折半。
社会实践获奖 1.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嘉奖5学分;
2.省级嘉奖4学分;
3.市级嘉奖3学分;
4.校级嘉奖2学分。
集体奖项学分折半。
参加学校或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考勤证明 满勤1学分。  

附表3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名称  
申请认定学分   所属系(部)名称  
活动类型   活动级别  
活动(成果)名称  
申请理由(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列明佐证材料清单):
 
                                        签名:              日期: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日期:
教研室意见:
 
                                      签名:           日期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附表4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名称  
申请认定学分   所属系(部)名称  
活动类型   活动级别  
活动(成果)名称  
申请理由(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列明佐证材料清单):
 
 
 
                                       
 
签名:              日期: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附表5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汇总表
 
系(部)名称(盖章):
时间:         学年第    学期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学分 类别 级别 名称
               
               
               
               
 
 
 
 
 
 
 
 
 
 
附表6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名称  
活动类别   活动级别   所在系(部)  
活动名称  
认定学分   认定学分类型 创新创业学分□
综合素质学分□
学分替换类型 替换已修但不及格课程□
替换未修课程□
被替换课程名称   被替换课程代码   被替换课程学分  
申请理由:
 
                                        签名:             日期:
教研室意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决定本课程是否可以被替换):
 
                                        签名:             日期: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附表7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汇总表
 
系(部)名称(盖章):
 
时间:         学年第    学期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认定学分类别 认定学分 学分替换类型 被替换课程名称 被替换课程代码 被替换课程学分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替换管理办法(试行)
(茂职院〔2018〕62号 2018年5月16日印发)
 
  •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自主创业和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文化素质修养,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分认定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就读于学校的全日制学生,根据其在校(籍)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学生在获得学分认定的前提下,可采用申请免修课程,或申请置换不及格课程学分等方式冲抵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程等,以下统称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含公共选修课,以下统称公共课)。申请替换获得审批通过的学分,纳入学生毕业学分。
 
  • 学分认定范围
第三条  可认定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所获取的学分;综合素质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或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所获取的学分。
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
(一)创新活动
    1. 技能(学科)竞赛: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权威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和学科竞赛。
    2. 创新训练: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与技改项目以及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等。
    3. 科研成果:指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奖励,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 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5. 技能证书:指经职业技能考核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教学计划已列入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创业活动
    1. 创业竞赛:指参加省级以上互联网+等大学生创业竞赛。
    2. 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 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 创业活动:指参加专业认可的创业沙龙、讲座、课外专业培训、企业项目制作等活动。
    5. 创业课程:指学生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外的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五条  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
    1. 文化活动: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文化、艺术、科技以及信息技术活动,如演讲、辩论、音乐、书法、摄影等。
    2. 体育活动: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体育比赛活动。
    3. 志愿服务活动:指学生参与的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活动,或获得志愿服务奖项,或因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受到行政嘉奖等。
    4. 实践活动:指学生参加人才培养方案以外的社会实践、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大型活动技术保障等活动。
第六条  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只记该项目最高学分值。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执行。
 
  • 学分认定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学分认定方式
    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表,各系(部)审核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不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范围内的项目或活动,一律不予认定学分。
    第八条  学分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或《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交。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经过该项目牵头职能部门的认定。
    (二)各系(部)审核。学生所在系(部)依据本办法,组织人员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并在系(部)网站上公示5天。对已通过学分认定的学生证明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三)教务处备案。各系(部)统一将确认后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学分认定时间
各系(部)每年3月份和9月份集中组织对学生在上一学期所获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进行审核认定工作。每年4月份单独受理1次当年毕业班学生的学分认定。
 
  • 学分替换原则和程序
    第十条  学分替换原则
    (一)学生在已经获得足够创新创业学分或综合素质学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利用已认定的学分替换不及格课程学分或申请课程免修。
    (二)创新创业学分只可用于替换具有知识技能相关性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学分。该课程与创新创业学分对应的项目(活动)是否具有知识技能相关性,由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研究决定,不具有知识技能相关性的学分不能予以替换。
    (三)综合素质学分只可替换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不得替换体育、思政类、心理健康类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程学分。
    (四)被替换的专业课程学分或公共课程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程或公共课程总学分的20%。替换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比例不做限定。
    第十一条  学分替换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交。
    (二)各系(部)审核。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和系(部)教学副主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系(部)完成审核后,向教务处填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汇总表》。
    (三)教务处确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根据各系(部)提交的学分替换汇总表,将学生的学分替换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承认其学分。
    第十二条  学分替换时间
各系(部)每年10月份和4月份集中受理学生学分替换申请,教务处于次月将学分替换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 学分认定和替换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各系(部)应成立“学生学分认定和替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方案制定及学分认定终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系(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第十四条  各系(部)应成立“学生学分认定和替换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创新创业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资料汇总等工作,及时在系(部)网站向学生公示认定结果,接受监督,保证学分认定与替换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学分,并按学生违纪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一)未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二)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
(三)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5.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汇总表
6.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申请表
7.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汇总表
 
 
 
 
 

附表1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活动
类型
活动(项目)名称 需提供的佐证
材料
认定学分 备注
 
 
 
 
创新
活动
 
 
 
 
 
 
 
 
 
 
 
 
 
 
 
 
 
 
 
 
 
 
创新
活动
 
 
 
 
 
 
 
 
 
 
 
 
 
 
 
 
 
 
 
 
 
创新
活动
1.技能竞赛 1.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一等奖10学分,二等奖8学分,三等奖6学分;
2.省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学分,三等奖4学分;
3.市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
每位学生技能竞赛认定学分不得超过16学分。
2.技能证书 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8学分,二级(技师)证书6学分,三级(高级工)证书4学分,四级(中级工)证书2学分。 1.证书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获得的证书之外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每位学生技能证书认定学分不得超过16学分。
3.科研成果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家级10学分,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发明奖、专利奖等。
2.省部级8学分,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级人民政府或科技管理管理部门颁发学科技术奖和社科成果奖等。
3.市厅级6学分,包括市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同一成果计分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4.发表
论文
1.提供论文发表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1.一类论文10学分
2.二类论文5学分
3.三类论文3学分
4.四类论文2学分
5.五类论文1学分
6.六类论文0.5学分
1.一类论文是指JCR一区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含英文版)论文,SSCI、A&HCI一区论文;
2.二类论文是指JCR二区期刊论文,SSCI、A&HCI二区论文;
3.三类论文是指JCR三区期刊论文,SSCI、A&HCI三区论文,CSSCI核心库A类论文;
4.四类论文是指EI检索期刊论文,CSSCI核心库B类期刊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全文转载论文;
5.五类论文是指SCI检索会议论文,CSCD核心库(C库)论文、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全文转载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论文,CSSCI核心库论文;
6.六类论文是指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总览》中核心期刊发表论文,CSCD扩展库(E库)、CSSCI扩展库期刊论文,EI、ISTP、ISSHP等检索会议论文,国外正规学术期刊论文。
7.同一论文计分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5.学术
专著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际出版学术著作、专著4学分;
2.国内出版学术专著3学分;
1.国际出版学术著作、专著以外文在国外出版社出版;
2.同一著作计分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6.知识
产权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际发明专利6学分;
2.国家发明专利4学分
3.实用新型专利2学分,
4.其他专利1学分。
1.专利必须获得授权;
2.同一成果计分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7.标准 提供成果研究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的佐证材料 1.国际标准8学分;
2.国家标准6学分;
3.行业标准4学分;
4.地方标准2学分。
1.我校教师主持;
2.同一成果计分学分不超过3人。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提供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项目负责人4学分;
2.国家级项目团队成员3学分;
3.省级项目负责人3学分;
4.省级项目团队成员2学分。
 
9.参加创新讲座、专业讲座等活动 提供有效参与活动的出勤证明 参加创新讲座、专业讲座等活动,每次0.2学分。 参加创新讲座、专业讲座等活动,与创业训练营、创业讲座等活动合并计算总学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每学期最高学分不超过1.5学分,超过1.5学分按1.5学分计算。
 
 
创业
活动
 
 
 
 
 
 
 
 
 
 
 
 
 
创业
活动
1.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实训营、创业讲座等活动 1.提供创业培训(SYB)合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2.有效参与活动的出勤证明
1.参加创业培训课程(SYB),完成全部课程获得2学分,考核合格获取证书获得4学分;
2.参加创业训练营、创业讲座等活动,每次0.2学分。
参加创业训练营、创业讲座等活动与参加创新讲座等活动合并计算总学分,具体计算办法见“创新活动”第9项活动项目。
2.参加校团委、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组织的创业项目 提供由项目举办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创业项目负责人1学分;
2. 项目团队成员0.5学分
 
3.自主创办注册公司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提供公司近一年的运行情况和基金收入证明或公司近一年运行的总结、财务报表。
1.自主创业注册公司并获得各级各类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团队总计获得16学分;
2.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年营业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团队总计获得12学分;
3.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年营业额为50万元以下的团队总计获得8学分。
1.公司需至少运行一年;
2.团队成员学分分配根据股权结构进行分值分配,以0.5学分为最小分配单位,全体成员合计学分不得超过团队总计学分规定值。
4.自主开办网店获1-3钻或相应等级 1.提供网店运行总结;
2.提供网店成果佐证材料。
1.网店获三钻或相应等级及以上团队负责人6学分,团队成员3学分;
2.网店获二钻或相应等级团队负责人5学分,团队成员2学分;
3.网店获一钻及以下等级团队负责人3学分,团队成员1学分。
网店需运营半年以上。
 
 
 
 
 
 
 
 
 
附表2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活动
类型
活动(项目)名称 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认定学分 备注
文化活动 文化、艺术、科技等竞赛 1.竞赛文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学分,参与但未获奖1学分;
2.省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3.市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1.未设置奖项等级的,按照第1-2名等同于一等奖,第3-4名等同于二等奖,第5-8名等同于三等奖。
2.集体项目,每名成员获得的学分折半计算。
3.竞赛文件需附项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参赛意见及参赛学生名单。
文化、艺术、科技、信息技术等培训、讲座等活动 1.培训单位开具的培训证明;
2.考勤证明;
3.考核证明
培训、讲座累计20学时计1学分。 文化、艺术、科技、信息技术每类每学年不超过1学分。
体育活动 体育竞赛 1.竞赛文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集体项目的队员需同时提供学校牵头部门开具的队员为主力或主力替补或非主力替补队员的证明材料。
1.国家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学分,参与但未获奖1学分;
2.省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3.市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参与但未获奖0.5学分。
1.未设置奖项等级的,按照第1-2名等同于一等奖,第3-4名等同于二等奖,第5-8名等同于三等奖。
2.集体项目,每名学生按下列系数折算:主力队员系数为1;主力替补队员,系数为0.7;非主力替补队员,系数为0.5。
3.竞赛文件需附项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参赛意见及参赛学生名单。
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 学校牵头组织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80小时计2学分,每增加60小时,增加1学分。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每学年最高学分不超过4学分
志愿服务获奖 1.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奖项5学分;
2.省级优秀志愿者奖项4学分;
3.市级优秀志愿者奖项3学分。
集体奖项学分折半。
因见义勇为或好人好事受到嘉奖 1.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表彰者20学分;
2.省级表彰者15学分;
3.市级表彰者10学分;
4.校级表彰者5学分。
集体奖项学分折半。
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 提供牵头组织该项目的单位开具的社会实践学时证明 社会实践时长累计达80小时计2学分,每增加60小时,增加1学分。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每学年最高学分不超过4学分
社会实践成果 1.成果报告
2.提供成果被引用的佐证材料
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被学校、企业、政府部门、社区等单位或社会团体采纳的,计2学分。 集体成果学分折半。
社会实践获奖 1.获奖文件(原件,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国家级嘉奖5学分;
2.省级嘉奖4学分;
3.市级嘉奖3学分;
4.校级嘉奖2学分。
集体奖项学分折半。
参加学校或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考勤证明 满勤1学分。  

附表3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名称  
申请认定学分   所属系(部)名称  
活动类型   活动级别  
活动(成果)名称  
申请理由(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列明佐证材料清单):
 
                                        签名:              日期: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日期:
教研室意见:
 
                                      签名:           日期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附表4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名称  
申请认定学分   所属系(部)名称  
活动类型   活动级别  
活动(成果)名称  
申请理由(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并列明佐证材料清单):
 
 
 
                                       
 
签名:              日期: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附表5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汇总表
 
系(部)名称(盖章):
时间:         学年第    学期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学分 类别 级别 名称
               
               
               
               
 
 
 
 
 
 
 
 
 
 
附表6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申请表
学号   姓名   班级名称  
活动类别   活动级别   所在系(部)  
活动名称  
认定学分   认定学分类型 创新创业学分□
综合素质学分□
学分替换类型 替换已修但不及格课程□
替换未修课程□
被替换课程名称   被替换课程代码   被替换课程学分  
申请理由:
 
                                        签名:             日期:
教研室意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决定本课程是否可以被替换):
 
                                        签名:             日期: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附表7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分替换汇总表
 
系(部)名称(盖章):
 
时间:         学年第    学期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认定学分类别 认定学分 学分替换类型 被替换课程名称 被替换课程代码 被替换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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