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办法
2014-11-05 15:04: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办法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而解决好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更关系到毕业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二、领导机构
成立学院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部)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
招生就业处和各系(部)对困难毕业生分类建立档案,设立联络员、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二)实施个性化就业指导
1.“一对一”就业指导
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根据困难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大力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分类指导工作,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2.就业能力辅导
积极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困难毕业生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辅导,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就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3.创业意识和能力培训
积极鼓励、引导困难毕业生参加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以及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各种活动,提高困难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启发他们拓展思维、开阔视野,创造更加丰富的就业渠道。
(三)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
1.就业信息服务
通过就业网、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飞信群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2.就业岗位推荐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主动与当地人事、征兵等部门联系,在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有关项目中优先推荐、适当倾斜。
3.专人辅导
安排专人负责困难毕业生就业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
4.政策帮扶
积极帮助困难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及利用对策。主动帮助困难毕业生联系各地工会、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落实专项帮扶计划。
学院响应国家号召,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1.招生就业处每年要组织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统筹帮扶工作。
2.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每年10月前应对本单位困难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困难毕业生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
3.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制定帮扶计划,重视过程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
五、经费保障
学院设立“困难毕业生帮扶基金”,用于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经费来源一是从每年就业工作经费中划拨10%作为专项经费,二是通过争取上级拨款、接受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经费。各系(部)也应积极筹措经费,设立本单位的“困难毕业生帮扶基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细则
下一篇: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办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