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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2014-11-03 16:56: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研科研质量,强化教研科研团队优势,推动我院教研科研工作的发展,对为我院教研科研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和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和表彰活动,树立学院科技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率作用,带动学院科技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的不断扩展,带动学院科技研究和教学研究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更好地为学院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评选范围和方式
1.教研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学院有专职教学队伍的教学单位(系、部)。
2.教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院在职的教职工(含固聘教职工)。
3.评选方式:学院教研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采用每年评选一次的方式,评选统计数据时间范围为上一年的9月1日至本年度的8月31日。
三、评选原则
1. 科学性。评选的指标设计力求规范,便于直接比较,考核程序力求简单方便,科学合理。
2.真实性。各种评选指标数据以原始资料和原始记录为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3. 公开性。评选条件、指标公开,评选形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评优奖励公开。
4.公平性。对各单位和个人的评选,统一使用同一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见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成果量化标准),努力实现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平。
四、评选条件
(一)教研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教研科研管理规定。积极主动配合教研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教研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的指标和任务。
2.部门负责人重视教研科研工作,把教研科研工作作为部门日常工作来抓,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教研科研团队学科优势突出,人员配备合理,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
3.单位整体教研科研工作量(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教材)、鉴定(验收)成果、教研科研奖励、授权专利、教研科研经费等)居全校各同级单位前列。
(二)教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学风严谨、正派,积极投身教研科研工作,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学院教研科研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教研科研工作成绩显著,教研科研数量质量居于前列的教职工。
五、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的评选:
(1)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教师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给本单位审查,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2)各单位对教师个人提交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工作统计表》中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3)各单位根据教师个人提交数据,汇总本部门所有教师的统计数据,根据分数高低择优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
(4)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科研科汇总。
(5)教务处科研科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给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
(6)学院学术委员会开会,审核相关材料,讨论确定学院教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2.先进单位的评选:
(1)各部门如实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4),并提供部门人员《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工作统计表》。各部门要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教务处科研科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3)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统计数据和材料进行审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3.教研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公示时间为5天。
六、申报名额与要求
1. 教研科研先进单位自由申报。
2. 教研科研先进个人限额申报,各单位推荐统计数据的前15%予以推荐。
3. 申报教研科研先进单位和教研科研先进个人需分别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4.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0日。严禁重复申报。
七、表彰及奖励办法
1.学院表彰和奖励的名单和等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
2.表彰和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教研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八、说明
1.附件2中的统计分值=项目数量×量化分值
2. 统计的各项成果必须冠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各类项目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学术论文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教师个人统计的数据,多人合作的按下表计算量化分值。
 

人数
1 2 3 4 5
1 1        
2 0.7 0.3      
3 0.7 0.2 0.1    
4 0.7 0.2  0.05  0.05  
5 0.7 0.2  0.05  0.05  
 
 
4.各级各类项目(包括质量工程项目)有立项经费的,计算分值时在附件4给出的分值基础上每1万元经费增加1分。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成果量化标准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工作统计表
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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