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14-11-03 20:43: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更好地提供学院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学院依法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学院教师、学生或其他公民、法人、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查阅人可以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栏目( http://t.mmvtc.cn//xxgk/ )上查阅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目录
1.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 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院章程以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发展规划计划
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 各类教育管理
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 专业教学资源
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6. 学生工作管理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7. 人事师资管理
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8. 收费项目公开
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9. 财务与招投标
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0. 基建房产管理
校园总体建设规划,学院基本建设计划等,学院房地产使用、管理规划,学院住房政策、公有住房租赁管理等。
11. 产业后勤保障
校办企业及学院对外投资的经营、监督和管理等,学院后勤服务和运行保障规划,对各服务实体运行计划、预算及服务质量的管理等。
12. 审计纪检监督
各类审计工作,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
13. 校园安全保卫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
14. 重大事件处理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5. 对外交流合作
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16. 其他公开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学院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开。详见《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1. 学院网站;
2. 学院校报校刊;
3. 新闻发布会和其它相关会议;
4. 校内广播;
5. 公告栏、电子屏幕;
6. 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
7. 校外媒体;
8. 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综合科
详细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综合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8-2920026
传真号码:0668-2920626
邮政编码:525000
(二)申请步骤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学院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学院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或者寄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学院才能予以受理。
(2) 学院受理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mmzyb@126.com)向学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营业执照电子照片,学院才予以受理。
(3) 学院受理通过政府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茂名市政府网http://www.maoming.gov.cn/
填写申请表向学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 申请处理
学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学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学院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学院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 收费标准
学院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时,如产生费用,按照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取的费用将纳入学院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