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订单培养立项申请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各系:
    根据学院领导的要求,和企业成立的订单班(冠名班)需经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审定后才给予认定,今年拟新开展订单培养和前期已开展订单培养今年继续开展订单培养的请提交订单培养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申请书纸质版于2020年6月8日前交到校企办(电子版发校企办邮箱),纸质版盖好申请单位印章,谢谢!
 
 
 校企办
2020.5.29

教务科:0668-2920629 学籍考务科:0668-2920330 科研科:0668-2920100 校企办:0668-29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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