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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借阅服务

作者: 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一、借书

1、本馆的图书,除期刊、报纸和密集书库的书籍外,其余各流通书库的图书均可借阅。

2、持有校园卡的读者以个人名义借书,不得代借。读者在各书库内可任意挑选图书,凭校园卡到二楼服务台或自助借还书机(南校区)上办理借阅手续。

3、读者借书时,要仔细检查书的封面、扉页,如有无缺页、污损、条形码损坏等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4、未办理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5、若所借图书存在超期情况时,还书后方可办理借书和续借手续。

二、还书

1、读者须在图书应还日期前到二楼服务台或自助借还书机(南校区)上归还图书,不要逾期,未逾期的图书可以代还。

2、还书时,如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图书有新的破损、缺皮、少页、偷梁换柱及书内条码、监控设施破损、丢失等现象,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3、教职工因调离或学生因毕业、休学、退学、转学等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的书刊、资料,由本馆的工作人员注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4、凡还书日期在寒暑假期间应还图书,均可到假期开学后两周内归还。若开学两周后仍未归还,则按超期处理,超期从应还书的日期算起。

5、凡还书日期在节假日内的,均可到节日后一周内归还。若节日后一周仍未归还,则按超期处理。

三、续借

如果读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图书,可在逾期前到借书处或通过本馆主页登录“我的图书馆”在线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

四、借书权限

读者类型

中文图书(册)

期限(天)

教职工

10

180

在校学生

5

30

五、报刊阅览

期刊阅览室分为报纸阅览区、现刊阅览区和过刊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阅览时,每次限取一本期刊,阅毕须按其原排列顺序放回原处。报刊阅览室的报刊概不外借,若需复印可向图书馆服务台咨询。

六、图书遗失、读者违规等,请参阅“书刊赔偿办法”。

服务指引

办公室电话:北校区:0668-2920227  南校区:0668-2090819
图书馆邮箱:mzyts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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