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网站!

规章制度

电子资源的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电子资源(以下简称“校园网电子资源”)是指国内外出版商出版发行的、由图书馆购买校园网使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如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为维护校园网电子资源的正常、有序使用,保护学校及校园网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图书馆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校园网电子资源只能由其合法用户合理使用。包括本校实名的师生员工、中专部、成人进修学员。

二.合法用户出于个人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在校园网内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合法用户应当遵守图书馆与国内外出版商签订的合同。

三.根据相关规定,图书馆将以下行为归于校园网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

1.连续、集中、大批量下载电子资源(超过了正常的阅读速度,如在一小时内下载量超过百篇以上的均属于违规操作;违规操作的判断通常以出版商提供的违规使用报告为准)。

2.使用软件工具下载电子资源。

3.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并进行非法商业性牟利。

4.私自向其他任何非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文献传递。

5.将电子资源的合法使用权限再提供给其他任何非法用户使用(如将校园网账号租给校外人员使用)。

6.其它不符合中国知识产权法的非法使用行为。

四.违规使用电子资源的处理办法

1.必须做出书面陈述和检查。

2.必须在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

3.将被停止其借书证使用权限2个月。

4.违规情节比较严重的,由图书馆对违规者及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5.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承担赔偿经济责任。

6.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对有以下行为的情节严重者,除上述处理外,学校还将视情况对违规者做出暂停或关闭其校园网网关账户的处罚,包括:对受到警告后仍旧继续违规者;私设代理服务器或将 校园网账号提供给非法用户使用,造成电子资源违规使用的。

茂名职业技术院图书馆技术部

2016年5月7日

 

 

上一篇:书刊赔偿办法

下一篇:电子阅览室规则

服务指引

办公室电话:北校区:0668-2920227  南校区:0668-2090819
图书馆邮箱:mzytsg@126.com

图书馆官方公众号

copyright@201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所有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